2021年深圳寶安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
- 時間:
- 2023-08-14 18:01:12
- 作者:
- 紀老師
- 閱讀:
- 來源:
- 廣東教師資格證報名




根據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深圳市教育局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寶安區實際,為做好我區2021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冊范圍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分為首次注冊和定期注冊,教師完成首次注冊后,每5年申請一次定期注冊。如教師從未注冊的,按“首次注冊”條件要求完成首次注冊;如教師已在其他地區完成首次注冊并于2021年到期的,請按“定期注冊”條件要求完成定期注冊。
參加“首次注冊”的教師要求在寶安區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從事教育教學或教育管理工作滿一年及以上(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且持有教師資格證的在崗人員。具體如下:
(一)2020年9月投入使用的區屬公辦新校(上星學校、利錦小學、航瑞中學、海裕小學、深圳市外國語學校寶安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2017-2020年度未參加首次注冊的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教師,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公、民辦幼兒園在崗教師。
二、注冊條件
(一)首次注冊合格,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教師法》規定的教師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良好的師德表現,申請首次注冊前一年度(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師德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4. 2020-2021學年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
5.須承擔至少一門教學任務或擔任教學管理工作;
6.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二)定期注冊合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經我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舉辦的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教師,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公民辦幼兒園在崗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達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師德考核評價標準,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4.一個注冊周期內(5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規定的360個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
6.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暫緩首次注冊或定期注冊:
1.中止教育教學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的,但按教師管轄權限經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掛職、借調、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2.注冊有效期(5年)內未完成國家或省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
3.一個注冊周期內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4.按《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教師受處分期間暫緩教師資格注冊。
首次注冊時,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并已在高學段任教且經學校教學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先給予注冊合格結論。但在下一次定期注冊時,需具備高學段教師資格,否則,必須調整到相應低學段任教或者暫緩注冊。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可在最近一次的注冊受理期再次申請注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的;
2.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注冊有效期自動終止)。
三、注冊程序
(一)個人網上報名申請(10月18日-10月29日)
凡在上述學校(幼兒園)內,符合注冊條件且未首次注冊或需定期注冊的教師應進行網上報名申請。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由“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注冊賬號、填報信息并提交相應的注冊數據(申請人報名流程見附件1)。網上報名時間為10月18 日00:00-10月29日23:59,申請完成后及時提交下列材料給各自所在學校: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人于網上報名時下載打印,手寫簽名);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人一年只能對一本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有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只需要按與現任教學段和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3.中國教師資格網驗證教師資格證書截圖(2008年以后的教師資格證可以在網上查詢后截圖)或人事檔案中保存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和定期注冊的教師不用提交該材料)。
(二)學校核查(11月1日至11月12日)
各學校須指定專人對照注冊條件,對本校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匯總、核查信息,符合條件的予以在系統內上報至本區初審機構(學校、學區教辦確認流程見附件2)并于11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寶安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5號樓805(公、民辦幼兒園提交以下材料至各自所在學區教辦,再由學區教辦提交至寶安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5號樓805):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3.中國教師資格網驗證教師資格證書截圖(2008年以后的教師資格證可以在網上查詢后截圖)或人事檔案中保存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和定期注冊的教師不用提交該材料);
4.公辦中小學須出具本校核查合格的任教教師的在編人員花名冊并蓋章;公辦幼兒園須出具本園核查合格的任教教師的在編人員花名冊并蓋章,同時須出具與本園核查合格的依法簽訂的有效聘用合同的人員名單并蓋章;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須出具核查合格的與教育行政部門或本任教學校(園)簽訂的有效聘用合同的人員名單并蓋章(花名冊模板見附件3);
5.學校根據教師首次注冊或定期注冊的情形,出具核查合格的任教教師的師德表現證明和上一年的年度考核或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或最近連續五年的年度考核證明(首次注冊見附件4,定期注冊見附件5)。由學校蓋章,并對出具的證明負責。如涉及到教師任教的其他學?;蛴變簣@需要出具的證明,由教師自行聯系開具后上交到現學?;蛴變簣@。
(三)初審和公示(11月15日至11月28日)
區教育局于11月28日前對各校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照注冊條件審核材料,對學校提交的材料進行逐級核準后給出注冊初審結論。注冊初審結論需在各學校內公示7天(公示樣表見附件6)。
(四)復核(11月29日至12月6日)
區教育局網上完成首次注冊初審后,在系統內報市教育局復核,并將初審情況形成匯總表蓋章上報。市教育局將于11月29日-12月6日內在系統中進行復核。
(五)終審(12月7日至12月13日)
市教育局完成首次注冊復核后,在系統內報廣東省教育廳終審,終審時間為12月7日至12月13日。
(六)完成注冊
終審完成后,由區教育局打印注冊結論貼,根據一人一貼的原則,在申請人《教師資格證書》備注頁或注冊頁貼注冊貼,將申請人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一份由注冊機構歸檔保存。
四、2021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要求
(一)納入本次注冊范圍的單位要高度重視,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工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注冊工作,確保教師資格注冊工作順利實施。
(二)各單位要嚴格審核注冊申請人提供的《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杜絕違規注冊或弄虛作假、騙取注冊等行為。如經多方證實發現假證的,應予以沒收證書,并通報學校依法依規處理。
(三)教師經首次注冊合格后,每5年應申請一次定期注冊。對于已完成首次注冊的教師,應在注冊后五年內完成360學時的繼續教育課程,作為今后定期注冊的重要依據。教師應當在定期注冊有效期滿前60日內,申請辦理下一次教師資格定期注冊。
(四)教師資格注冊須由本人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報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
(五)在首次注冊或定期注冊當年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應注冊至退休年度。已退休人員不參加注冊。
(六)各單位要重視教師資格注冊結果的運用,做到與教師人事管理、與師德師風建設相掛鉤,嚴格按照師德有關規定做好工作。
(七)2021 年教師資格首次定期注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與我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處聯系。聯系人:朱麗云,電話:0755-27337782。
特此通知。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下載:
附件3: 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注冊核查合格教師花名冊.doc
附件4:教師資格首次注冊師德考核和年度考核證明表.doc
附件5: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繼續教育學時、師德考核和年度考核證明表.docx
附件6:公示樣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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